勤美公司主要經營範圍?
勤美公司於1972年由鑄造生產起家,近年來因應社會變遷進行轉型,除持續擴充大陸金屬成型本業外,在台灣致力於發展住宅建設、商場及飯店之經營,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期許為投資人創造更大的利益。
勤美近年來之股利配發情形?
112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43413122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11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19999003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10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2.11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09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03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08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92184663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07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2.7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106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5元,股票股利每股0.0元。
勤美之股利政策為何?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法令規定數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盈餘分配案中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盈餘及未來現金流量穩定,且未來有重大投資計劃,故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東紅利採行「剩餘股利政策」,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之方式發放,其中股票股利為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七十以下。
勤美113年度股東常會何時召開?
113年6月25日